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普通人值得购买吗?

2024-05-13

1. 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普通人值得购买吗?

     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我认为普通人值得购买,毕竟相对于把钱存进银行,债券的收益要高一点。
一、政府债券比较的稳定      政府债券一般情况下是由于政府的经济出现了一定的困难,发生了危机,所以发行债券让自己度过危机。但是,政府的债务相对于其他的投资更加的稳定,风险没有那么大。风险和收益都是成正比的,肯定收益不如其他的投资那么多,但是至少不会让自己血本无归。

二、为国家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为社会的一员,当政府有难的时候,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是可以帮助。政府债券一旦发行是任何人都可以购买的,就当是自己为了政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其实也是爱国的表现。我们的幸福离不开社会的发展,当政府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前去帮忙,这样才会共同发展。很多时候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整个社会才会更加的幸福,大家也才会体会到爱。

三、不吃亏的买卖       其实对于自己而言,购买债券就像是在稳定的投资,可以说是保本的投资,对于自己是不吃亏的买卖是可以去购买的。对于普通人而言钱是来之不易,但是政府债券不会让自己吃亏,我认为是很好的选择,钱放在那里也就那么多,购买政府债券还会有收益。

      作为一名比较理智的社会人,我认为政府发行的债券可以购买,并且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当自己有足够的闲钱,并且对于投资没有任何的想法时候,同时希望自己不会失败,政府债券十分的有用。政府债券相对的比较稳定,这样会给自己带来一份保障和收益。

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普通人值得购买吗?

2. 政府债券的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Local Treasury Bonds) ,指某一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地方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政府直接发债;第二种是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也就是中央发国债之后给地方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地方政府债券又被称为“市政债券”(Municipal Securities)。地方政府债券又称地方债券,是由省、市、县、镇等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发行这类债券的目的,是为了筹措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满足市政建设、文化进步、公共安全、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资金需要。美国的地方债券称市政债券,主要分两类:一类是以州和地方政府的税收为担保的普通债务债券,其资信级别较高,所筹资金通常用于教育、治安和防火等基本市政服务;另一类是以当地政府所建项目得到的收益来偿还本息的收入债券,政府不予担保。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收费大学生宿舍、收费运输系统和灌溉系统等。日本的地方债券称地方债,其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原则上不在交易所上市(东京都债除外)。地方债分公募地方债和私募地方债。英国的地方债券称地方当局债券,可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地方当局发行债券的额度由英格兰银行(中央银行)负责控制。 在中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不过我国债券业内也往往把地方企业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债券范畴。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 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最早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81年恢复国债后地方债券就不见踪影了,1993年地方国债被国务院明确“叫停”,原因是“怀疑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的禁令一直保持至2009年。

3. 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普通人值得买入吗?

我认为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普通人是值得购买的,因为地方政府发现的债券的利率是比较高的,而且也是非常安全的。
我们都知道国债的安全性是最高的,其次就是地方政府所发行的债券的安全性。市场上的很多金融机构所发现的债券照样有很多人购买,但是这些债券的风险比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风险更高,综合对比一下,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是更值得购买的。
地方政府的债券利率比较高。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最大的一个优势就在于拥有着比较高的债券利率,这其实是相对于国债来比较的,因为国债和地方政府的债却拥有着比较高的安全性。在同等安全性的条件之下,最好的选择其实就是地方政府的债券,而且地方政府的债券是能够很好的履约的。
这种债券风险是非常低的。这种债券另外一个优势就在于风险是比较低的风险,对于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之所以会选择购买国债或者地方政府的债券,就是因为拥有着非常低的风险。风险低所带来的收益比其他类型的资产的收益率是更低的,不过收益依然是非常可观的。
持有的时间是比较长的。其实地方政府债券持有的时间是有一定的要求的,综合来看地方政府债券的持有时间普遍超过了一年以上,甚至有些地方政府的债券的时间超过了5年,这对于那些拥有大量的资金的人来说,其实是可以很好的保值。
我们在对资产进行分析的时候,一定要从以上三个方面的角度进行分析,因为这三个方面涉及了债券综合方面的知识。地方政府所发现的债券拥有更高的安全性,所以我们在购买的时候是可以放心的。

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普通人值得买入吗?

4. 地方政府债券的优缺点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公告(2011年第50号),决定代理发行黑龙江等省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第四期)。公告全文如下:根据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黑龙江、江苏、宁波、安徽、湖北、湖南省(市)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二、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面值为22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20亿元。其中黑龙江、江苏、宁波、安徽、湖北、湖南省(市)额度分别为35亿元、45亿元、7亿元、45亿元、43亿元、45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四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三、本期债券期限5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12%,2011年8月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11日发行结束,8月15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四、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8月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16年8月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由财政部代为办理。五、本期债券在2011年8月9日至8月11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及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    关于印发《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4]57号  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青岛、宁夏、江西省(区、市)财政厅(局、委):  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为加强对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工作的指导,我们制定了《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2014年5月19日2014年5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等10省市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这意味着地方债发行朝着市场化路径迈出了实质性步伐。给予地方政府发债的自主权,必须要在“控风险”层面建立制度约束。近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指出,“要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应该说,将地方债纳入预算管理,是这么多年以来,控制地方债风险最为关键的举措。舍此,地方政府的举债融资制度也就失去了权责对应边界。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27日说,经全国人大、国务院批准,今年下达600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3.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这意味着继今年3月财政部下达第一批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6月下达第二批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中央财政又增加了置换债券额度帮助地方缓解偿债压力。

5. 什么是国债和地方政府债?

国债就是指国库券而言的,是通过国家财政发行的。
地方政府债是属于地方性的,还款的安全性没有国债的高,是因为地方建设而发行的债券。

什么是国债和地方政府债?

6. 地方政府债券的在中国

 在中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不过我国债券业内也往往把地方企业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债券范畴。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 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最早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81年恢复国债后地方债券就不见踪影了,1993年地方国债被国务院明确“叫停”,原因是“怀疑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的禁令一直保持至2009年。 恢复地方债券应对金融危机中国财政高层第一次公开表态发行地方债券是在2007年9月,时任财政部部长的金人庆在APEC财长会议提交的报告中表示,中国政府正考虑授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2009年2月17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表示,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汇报,属于履行正常的法律程序,因为国务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需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刘桓教授同事表示,此前,实际上地方政府的各种变相债务并不少,例如以信托公司的形式为一些市政建设项目筹措资金。 2千亿地方债券分配方案确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2000亿地方债券分配方案目前已经基本确定,获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报告》通过后,即可发行上市。此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30亿元已获准发行,这也是全国范围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第一期。目前,北京地方债的预算安排也已进入人大审议程序。截止2009年3月27日已获知的2000亿地方债各省份的分配方案中,四川由于受汶川大地震影响,获得的发行额度最大,达到180亿元。其他省份,河北60亿元;新疆30亿元;安徽40亿元;云南84亿元;广西65亿元;陕西60亿元;宁夏30亿元;贵州64亿元;辽宁66亿元;广东110亿元。据悉,目前各地方政府在核定的规模范围内,正在积极履行项目确定、预算调整、人大审批等程序。财政部将根据地方政府上报的债券发行计划,按照成熟一期发行一期的原则,尽快组织债券发行。 首期地方政府债券4月3日上市作为首期地方政府债券,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将于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4月1日在上证所发行,发行结束后将于2009年4月3日上市。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61%,期限3年,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09年3月30日,每年3月30日(逢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2年3月3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采用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挂牌分销为承销商在上证所交易系统挂牌卖出;协议分销为承销商同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签订分销协议进行分销认购。采用协议分销的承销商,须在2009年4月1日前向上证所发出分销申请,以便上证所及时进行债权登记,上证所将于2009年4月2日将债权一次性转入分销证券账户。本期债券将于2009年4月3日在上证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09新疆01”,证券代码为“130000”,交易数量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本期债券交易方式为现券和新质押式回购,新质押式回购对应的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06000”。

7. 什么是地方政府债券项目?

地方政府债券指某一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我国于2015年地方政府首次发行专项债券,当年的财政部预算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为6000亿元,其中1000亿元为专项债券。
单只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多个项目集合发行。专项债券的发债和偿还主体均为地方政府,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相关专项债务的,依法由省级政府代为分类发行专项债券、转贷市县使用。专项债券的期限可以是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合理确定,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7年和10年期债券的合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专项债券全年发行规模的50%。专项债券发行利率采用承销、招标等方式确定。企业和个人投资专项债券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所有类型的投资者,包括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都可以参与地方政府债的认购和交易,投资者参与地方政府债的认购和交易,需要开始深圳市场的证券账户或者是基金账户,对于新开账户的投资者,需要通过券商营业部对账户进行托管并开通资金账户后,才可以参与。

什么是地方政府债券项目?

8. 地方政府债券的介绍

地方政府债券(Local Treasury Bonds) ,指某一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地方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政府直接发债;第二种是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也就是中央发国债之后给地方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地方政府债券又被称为“市政债券”(Municipal Securities)。